槽钢系列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建筑钢材产品250批次 8批次不合格

时间: 2024-04-13 06:02:06 |   作者: 企鹅电竞在线网站


槽钢系列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2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3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建筑钢材产品25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2批次,流通领域238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3788-2017《冷轧带肋钢筋》等标准的要求,对热轧光圆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工艺性能(弯曲)、化学成分(C、Si、Mn、P、S)、重量偏差、尺寸(每米弯曲度、不圆度);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抗拉强度、屈服强度、R0 m/R0 eL、R0 eL/ReL、最大力总延伸率)、工艺性能(弯曲、反向弯曲)、化学成分(C、Si、Mn、P、S、Ceq)、重量偏差、尺寸(横肋高、肋间距、横肋末端间隙、每米弯曲度)、表面标志、金相组织;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抗拉强度、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Rm/Rp0.2、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工艺性能(弯曲)、重量偏差、尺寸(横肋中点高、横肋间距)、表面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成武县兴成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无棣鑫勤商贸有限公司、文登市回力物资有限公司、海阳市奥祥物资有限公司、烟台利安钢材有限公司、龙口市黄城东远建材经销处、沂源东悦商贸有限公司7家销售者的8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化学成分、重量偏差、金相组织。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钢筋是中型以上建筑构件广泛使用的钢材,大范围的使用在各种建筑结构,特别是大型、重型和高层建筑结构。作为混凝土结构物件中重要的受力部分,其产品质量必然的联系到整个混凝土结构物件的质量和整个建筑的安全。本次抽查涉及的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交货状态为直条和盘卷两种。选购时建议:

  1.看产品合格证。通常情况下,合格证上具备许可证号(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生产日期、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炉/批次号、厂名、厂址等信息。

  2.看标识。热轧带肋钢筋应在其表面轧制牌号标志、生产企业序号(许可证后3位数字)和公称直径毫米数字。

  4.看品牌。在正规建材市场购买知名品牌产品。品牌企业有更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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